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浙江龙泉1名拆迁办官员获刑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1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岳耀勇 龙剑

  本报讯(记者岳耀勇 通讯员龙剑)1月27日,浙江省龙泉市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副主任叶正秋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龙泉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叶正秋在担任龙泉市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8次共计76.2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7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叶正秋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官员 获刑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