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浩) 从除夕0时至2月7日24时,本市共发生两起燃放非法烟花爆竹死亡和一起摘眼球事故。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在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下,案件现已查明,6人涉嫌贩卖非法、超标烟花已被拘留。
2月2日18时许,平谷区刘某,酒后燃放4寸礼花弹时,被炸身亡。2月3日凌晨零时27分,顺义区的江某违法燃放超标的组合烟花时被炸身亡。2月3日22时,密云县的李某酒后燃放超标的组合烟花时,直接炸掉右眼。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将涉嫌违法贩卖非法、超标烟花爆竹的6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1人。
引发上述致人死亡、摘眼球案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三起事故均是个人违规购买、燃放超标烟花爆竹;二是个别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违规销售非法、超标烟花爆竹。
市政府烟花办再次提醒市民,不要燃放礼花弹、二踢脚等非法、超标烟花爆竹,不要酒后燃放,燃放时远离禁放点、销售点,小孩燃放要有大人陪同,要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语,依法、安全、文明的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