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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核查每条拐卖儿童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01:45  新京报 官方微博

  本报讯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自1月26日发起至今,已经吸引了13万粉丝关注,越来越多网友投入到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中。该微博发起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表示,已收到全国各地网友发来的乞儿照片1000多张,其中已有6名孩子被家长认出。

  据微博内容粗略统计,参与该微博接力拍照的北京网友,已上传了十余张“乞儿”照片,拍照地涉及北京城区、昌平区及各地铁站点等。

  13万网友关注解救乞儿

  1月17日,有家长给于建嵘写信称,通过网友的照片发现了自己丢失的孩子,但双腿已被弄成残疾,在沿街乞讨。

  “这封信启发我借助网络,寻找丢失或被拐卖的孩子。”于建嵘呼吁博友见到街头乞讨的儿童时拍照或录像,连同时间、详细地点等发布到这个微博上。截至昨晚7时31分,该微博已发布微博2347条,吸引了132207名粉丝关注。

  于建嵘昨日说,微博已收到1000余张照片,有家长称从照片中认出了自己的孩子,已经与他取得联系的4位家长已开始查找辨认自己的孩子。

  据参与该微博管理的胡先生介绍,除去重复转发的帖子后,目前微博内的有效信息在2000个左右。

  北京博友接力传乞儿照

  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行动,让“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火了起来。前天下午,寻子三年多的湖北潜江人彭高峰,通过网友微博转发,在江苏找到了失散的儿子彭文乐。这个消息一发布,引起了更多网友对活动的关注。

  北京的网友一直没有闲着,包括韩红、潘石屹、郑渊洁等名人名博,很早就介入此事,推动网友们拍照解救乞儿的行动。据粗略统计,北京网友已上传了十余张“乞儿”照片,拍摄地点涉及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门口、地铁10号线、地铁2号线、望京等。

  壹基金欲支持寻找乞儿

  据于建嵘介绍,除了微博发布“乞儿”照片外,不少地方还有网友积极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查找照片中的孩子。

  壹基金昨日也表示有意向参与和支持该项目,具体内容正在进一步讨论之中。

  据媒体报道,对于网民发起的活动,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通过微博回应:“我会通过微博和大家保持沟通,欢迎提供拐卖犯罪线索。对每一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都会部署核查。”

  ■ 部门回应

  公安部门

  已上报官方微博乞儿照片

  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也收到了多条网友发过来的“乞儿”照片,他们已经按照程序,上报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

  北京警方人士表示,市民发现乞讨儿童,可立即向警方报警,民警赶到后将进行甄别和初步救助。“救助属于自愿原则。”警方人士称,民警到场后将对孩子及带其乞讨的成人进行身份甄别,如对方确实属家庭贫困原因,可联系民政部门实施救助。如果对方身份可疑,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处理。

  “孩子没有身份证,又不可能每个都进行亲子鉴定。”该人士表示,警方在这个过程中常碰到难题,一般针对有一定证据和原因的,才会立案侦查。

  民政部门

  少数智障儿救助有难度

  据民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目前北京对于未成年人流浪救助的规定,救助站发现未成年人时一般会区分情况对待。“如果未成年人身旁有大人,主要会甄别大人是否是孩子家长。”

  如果大人是小孩监护人,除进行救助外,还会对监护人进行教育和劝导;如果发现利用被拐卖儿童、残疾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迹象,会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在对嫌疑人进行处理之后,一般会将相关儿童送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目前,该中心在北京共有两个,公安、城管、民政三个部门都可以直接将找不到监护人、原籍的孩子送往该中心。

  相关人士表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会同被拐孩子的原籍联系,找到监护人之后,才能够将孩子送离救助保护中心。目前,也有少数孩子因智力存在障碍等原因,确实找不到原籍,给救助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 释疑

  “拍照解救乞儿不是侵犯隐私”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允许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没有什么假设条件。即便是为了给孩子治病而带孩子上街乞讨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就有网友担忧在微博上发布流浪乞讨儿童的照片,是否会侵犯未成年人稳私或肖像权,宗春山认为,隐私的概念是相对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动机为了解救不是为了宣传或揭露隐私,是一种必要的方式,不是侵犯隐私。“这就好比孩子丢了,家人张贴带有照片的寻人启事,不会涉及隐私问题。”

  宗春山说,对于无家可归的儿童,应由民政部门进行收容,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卖艺、乞讨,拐卖更是属于刑法范畴,应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0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律规定8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各地

  江苏

  微博牵线找回被拐儿童

  2008年,湖北潜江人彭高峰的儿子彭文乐在家门口被一男子强行抱走,从此不知去向。3年以来,彭高峰没有放弃寻找儿子的努力,媒体报道称,包括王菲、赵薇、郑钧、马天宇等多位艺人都转发了彭高峰寻子的微博。今年1月底,一位大学生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在江苏邳州八义镇看见了彭文乐,在深圳与江苏两地警方的配合下,2月8日,3年未见的父子终于相见。

  在给家里的报喜电话里,彭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是我们的孩儿,是我们的孩儿。”彭高峰赴江苏的全过程也被随行记者在微博上直播。

  广东

  公安微博直播寻找被拐儿童

  2月7日晚,珠海公安从微博上得知一名乞讨儿童疑似一名陕西的失踪儿童常懂懂,当晚,乞讨儿童的照片发到各个分局,全市部署警力对各公共场所及路面实施巡查。同时,珠海公安在微博上直播了这次寻找过程。但是最后经过证实,这名儿童并非常懂懂。

  针对微博上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爱心接力,中山警方表示,将马上联合城管、民政等部门对全市乞讨儿童进行清查。

  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微博近日也转发了民政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

  安徽

  逼迫儿童乞讨十天内自首

  安徽阜阳太和县宫集镇宫小村被指是长期大规模拐卖、逼迫儿童乞讨据点。目前,当地发布通告,敦促拐卖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人员十日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否则严惩。在《规劝返乡接受调查一封信》中,阜阳官方要求并未从事组织、携带残疾儿童外出乞讨牟利违法犯罪行为的外出人员,“为了不影响你今后的正常工作生活,烦请及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安徽公安在线微博发消息称,太和县宫集镇等地确实存在个别人利用残疾儿童行乞的行为。但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拐卖儿童的集团和据点,以及泼硫酸、铁笼子训练等残害儿童的行为。在此次排查中,共破获案件两起,解救残疾儿童2名,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

  太和警方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并将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虐待儿童的专项整治工作。

  声音

  解救乞儿最适用人民战争

  @郑渊洁:“解救乞讨儿童最适合打人民战争了,因为哪人多他们就会往哪儿去。”昨晚,郑渊洁呼吁,如果公众在发现乞讨儿童后都能立即报警,警察也都能很负责任的处理,乞讨儿童就没有市场。

  郑渊洁说,他此前在繁华地段也曾见到乞讨儿童,但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以至于此前将刑法编成童话给自己孩子看时,也没有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纳入其中,直至此次通过微博才了解这个情况

  2月5日和6日,郑渊洁发微博称,自己戴着微录手表寻找乞讨儿童。他表示,今后只要看到乞讨儿童都会报警。

  街头见乞儿不要盲目给钱

  @张宝艳(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宝贝回家慈善基金管委会秘书长):张宝艳指出,其实被拐卖的孩子在流浪乞讨中占的比例不是很高,希望大家保持理性。网友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为被拐卖的儿童寻找亲生父母,而应当关注整个街头乞讨儿童群体,帮助乞讨儿童回归正常生活。

  张宝艳指出,见到街头乞讨儿童,一定要分清楚情况,不要盲目给钱。“你觉得施了善心,但实际上助长了好吃懒做的家长或租借孩子的人。”如果孩子确实因疾病、残疾乞讨的,大家可以伸出援手救助一下,但这需要大家鉴别。

  法律应对乞儿父母追责

  @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指出,现在老百姓有一个误区,认为国家是法律执行的主体,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写着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他呼吁通过民间力量作为一种辅助来关注这样一个群体。

  “丢失孩子是父母的疏忽,大家都同情父母,那谁来同情孩子?”宗春山强调,解救被拐卖儿童,不是简单地接回来就行了。法律必须对延伸的问题进行追责,对因疏忽导致孩子丢失或被拐卖的父母进行追责。应当完善立法,从法律上来强调父母的责任。

  应尽快制订儿童福利法

  @佟丽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街头乞讨儿童背后,有深层原因。其中主要的是一些家庭功能失效”。佟丽华解释,家庭功能失效包括孩子因在家受到虐待或感觉不到温馨而离家,或经监护人同意被租借给乞讨团伙等。

  “街头乞讨儿童是个系统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来完成。”佟丽华认为,政府要对这些家庭功能失效的孩子和家庭给予救助,要加大司法干预的力度。国家需要尽快制订儿童福利法,通过一部强制性的全国性法律来规范各个政府部门的工作。

  帮助乞儿提案请网友建言

  @韩红(全国政协委员)及“微博提案”团队:全国政协委员、歌手韩红在微博上表示,已着手准备关于“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案”的提案。

  截至目前,韩红已联系于建嵘等学者和律师组成团队。“我们希望做出一个网友们同共参与的提案,公众的互动和参与,可以让做出来的提案更生动、更有操做性。”参与“微博提案”的律师关廉明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开过两次会,除了参与的专业人士外,也希望网友通过微博帮韩红出主意,为帮助行乞儿童建言献策,她会把大家的好主意带到全国政协会议上。

  行政机关不作为也要惩处

  @迟夙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也与于建嵘取得联系,表示将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提出议案。

  “我曾经给犯罪流浪、乞讨人员辩护过,也给被拐骗被胁迫去犯罪的聋哑人辩护过,那样的特殊人生历程,给他们带来的是永生挥不去的阴影。”迟夙生昨日表示,目前刑法惩治力度还不够,同时法规在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也有欠缺,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她目前更多考虑的是修法问题。此外还要保障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也要惩处。

  A12-A13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张太凌 甘浩 王卡拉 吴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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