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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社会保障建设:为百姓解除后顾之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02: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让更多人拥有社会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是“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

  5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连年提高。一张更加结实细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提升着百姓的幸福指数,温暖亿万人的心。

  瞄准“空白点”,社保体系日趋完善

  “十一五”的5年,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突破的5年,制度上的“空白点”成为改革攻坚的“着力点”。

  城镇居民医保率先“破冰”。

  此前,农民有新农合,城镇职工能参加职工医保,但“一老一小”——城镇儿童、未曾就业老人的医疗需求却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2007年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医保大门向2亿非从业城镇居民敞开。

  “这医保可帮了我大忙。”成都市金堂县的沈元章大妈是居民医保最早一批受益者。2007年,当地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推行,儿女们立刻筹钱让母亲入了医保。次月,沈大妈因脑梗塞住院,花去11000多元住院费,报销了近8000元。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已建立起居民医保制度,预计今年参保率将达到80%以上。

  新农保起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

  2009年国庆节前夕,新农保试点在全国27个省区320个首批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启动。到2010年春节,短短4个月间,全国已有1500万农村老人领到了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我国农民在60岁后首次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

  新农保先期试点的宝鸡市靖口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200多元。参加新农保后,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多了660元收入。当地老人说,有了每月55元的养老金,他们从此舍得吃“臊子面”、能给孙子孙女买书、在家里腰板挺得更直……从“0”迈到“55元”,新农保虽然是低水平起步,却迈出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大步。

  同样是“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农民,特别是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由国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农村低保的推开,从制度上终结了“绝对贫困”。

  走过“十一五”,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保险制度普遍实施,实现了从单位福利向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险的转变。

  坚持广覆盖,把更多人纳入社保“安全网”

  “十一五”的5年,是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的5年,更多人纳入到社保“安全网”中。

  养老保险覆盖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到2009年底,我国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3498万人,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2.23亿人的约束性指标,比“十五”期末增加6000多万人。与此同时,长期困扰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难的问题得到解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均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在各项社会保险中第一个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到2009年底,包括新农合在内的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超过12亿人口。

  扩大社保覆盖面,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我国有近2亿农民工,他们急需社会保障,但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十一五”开局之年,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核心的“平安计划”在全国展开。当年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就达到2538万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2950万人、4475万人、5876万人。

  即使是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2009年,社会保障扩大覆盖面的步伐也没有停下。当年共有1.28亿人新纳入5项社会保险,其中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使我国5项社会保险参保规模全都过亿。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到2010年6月底,全国参加这五项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45亿人、4.13亿人、1.29亿人、1.54亿人和1.13亿人。“十一五”社会保障的各项指标全部提前实现。

  伴随着社保覆盖面的扩大,我国社保资金规模也快速增长。2009年,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超过1.5万亿,总支出1.2万亿,合计结余1.8万亿元;分别相当于198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999年的全国财政总支出,相当于2000年的全国财政总收入。这充分体现了社保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也显示出社保基金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持续调待遇,让百姓分享发展成果

  “十一五”的5年,是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大幅提高的5年,百姓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又涨了100多元!这几年,养老金年年涨。”看着养老金存折上更新的数字,北京市退休职工朱秋萍十分高兴。她清楚地记得,2005年时她每月养老金不到1000元,“不够花。”现在,她的月收入已接近2000元,“涨了一倍多,给外孙压岁钱不愁了。”

  “十一五”期间,我国基本养老金水平连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标准由2005年的711元提高到2010年的1350元,将近翻一番,而在此之前的1998年到2004年7年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总共增加了18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在养老金“年年涨”的过程中,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这四部分人员共约600万人予以倾斜,其中全国近百万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月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976元增加到2010年的约2000元,有效地调节了收入差距。

  待遇水平提高不仅体现在养老方面。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达到72%、6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的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最初的20%多提高到目前的50%以上。国家还多次提高了低保标准和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社保待遇提高的背后,是国家强大的资金支持。“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从2006年2010亿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3185亿元。仅2010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中央财政就补助中西部省份236亿元;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60元给予了补助;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更是全额补助。如此力度,真正体现了“共享发展成果”的执政理念。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发挥着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稳定“安全网”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的作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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