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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协委员建议立法规定公共场所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1:18  大众网-大众日报

  生活日报2月11日讯(记者 卢玉林) “我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并承诺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 烟。这一承诺已经失败……”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曾振宇继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之后,再次提交提案,呼吁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禁烟。

    曾振宇委员指出,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国吸烟者约有3.5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者近100万人,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超过因艾滋病、肺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提供的数据显示,近3年内我国二手烟的受害者增加了2亿人。

    他认为,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二手烟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危害,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目前,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展览馆、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和大众餐饮娱乐场所。然而,到2009年初,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

    鉴于此,他建议山东省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这一地方性法规,使禁烟有法可循。同时,曾振宇委员建议明确执法主体,设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及监督检查机构,并且加大对公共场所禁烟所在单位或部门违规的处罚力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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