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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安厅打拐办与媒体联手微博打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3日02:09  华商网-华商报 官方微博

  昨日,省公安厅打拐办和本报合作加入微博打拐,以期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媒体与警方联动为打拐尽力。

  省公安厅加入本报“随手拍”微博陕西站

  自2月9日本报微博打拐专题新闻见报以来,吸引了网友、读者的积极参与,连日来,“商洛公安打拐”、“陕西渭南临渭公安”、“宝鸡公安”等本地网上公安,“平安江苏”、“四川江油市公安局”等外地网上公安陆续与本报建立了合作关系。此项活动也受到陕西省公安厅的关注,昨日,省厅打拐办正式和本报合作联手打拐。

  截至2月12日下午4时,以网友上传的陕西本地乞讨儿童核算,本报新浪微博、新浪微群、腾讯微博共发布转发了打拐微博42条,处理网友提供的乞讨儿童的照片及信息内容10条以上,初步审核后刊登在报纸上的8条。和省厅打拐办的合作建立后,我们将把网友们提供的乞讨儿童信息进行每日汇总,与省厅打拐办共享,省厅打拐办会同步将这些信息下发至各地市打拐办,形成多地市联动打拐。

  您可以通过本报网上平台提供被拐儿童线索,也可以直接与各地市公安局打拐办联系,各地市公安局打拐办获得的信息也将和本报共享,通过报纸、网络平台进行推广,帮助丢失孩子的家长寻找孩子。

  省公安厅出台举报奖励办法

  为配合打拐工作的开展,省公安厅“打拐办”还出台了《关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对举报、检举揭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抓获人贩子及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经公安机关确认查实后,对破获一般拐卖案件,每条奖励500元;破获拐卖犯罪团伙案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每条奖励1000元;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每条奖励2000元。

  奖金兑付在线索核实后十五日内兑现,兑现可采取直接领取或通过银行汇兑等方式办理。

  市民可拨打当地公安机关110、“打拐”举报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或通过投寄信件,向公安机关开设的电子信箱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举报;还可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也可直接扭送拐卖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欢迎本地读者、网友加入志愿者队伍

  随着微博打拐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每天需要处理网上海量信息,各地市也需要志愿者参与提供线索以及解救行动,有愿意为微博打拐行动尽力的读者、网友可加入志愿者队伍,为打拐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如果您有此意愿,可通过本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或者公布的网上平台报名。本报记者 敬江晴

  省市公安机关“打拐”举报电话

  陕西省公安厅 029-86165651

  西安市公安局 029-86756110

  宝鸡市公安局 0917-3268110

  咸阳市公安局 029-33880633

  渭南市公安局 0913-2360310

  铜川市公安局 0919-2189536

  安康市公安局 0915-3213912

  商洛市公安局 0914-2383213

  汉中市公安局 0916-2688880

  延安市公安局 0911-2134616

  榆林市公安局 0912-3360013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029-87031773

  本报网上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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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新浪官方微博:http://t.sina.com.cn/huasha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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