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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 今日开始公众网络投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03: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官方微博

  成都商报讯 按照“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流程,2月14日~18日,评选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社会公众网络投票活动。

  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办公室了解到,从2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社会公众可登录“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社会公众投票专题页面(www.10jing.chengdu.cn),查看20个“成都十景”候选景点和20个“成都新十景”候选景点简介,并点击自己喜欢的候选景点编号前的小方框,全部选择完毕后,再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投票”键,按电脑提示输入本人相关信息和问题验证答案,即可将自己的投票提交。

  “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

  社会公众网络投票须知

  1、投票者须是年满7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工作和生活地址不受限制。

  2、投票者所输入的本人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务必真实,否则无法成功提交投票。

  3、每位投票者在投票栏上勾选的“成都十景”候选景点和“成都新十景”候选景点,须分别在5个以上、10个以内。低于5个或超过10个的,均无法成功提交投票。

  4、每位投票者(即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在规定的投票日期(2月14日~18日)内投票1次,多投无效。

  5、从2月14日9:00起,投票者便可登录www.10jing.chengdu.cn———“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社会公众投票专题页面,查看20个“成都十景”候选景点和20个“成都新十景”候选景点简介后,点击自己所要选择的“候选景点”编号前的小方框。选择完毕后,再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投票”键,按电脑提示输入本人的相关信息和问题验证答案,进行投票提交,2月18日17:00,投票页面将准时关闭。

  “成都十景·新十景”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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