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菲律宾特约记者王传军●王晓雄
据2月17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菲律宾外交部15日宣布,该国5名毒贩被中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死刑,其中2人缓刑,3人将于下周被执行死刑。此案在菲律宾引发巨大争论。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16日称,将请求中国宽刑,并称这“将测试已承诺改善的两国关系”。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16日发表声明说,此为终审判决。
15日,菲律宾外交部特例举行新闻发布会,主管外劳事务的外交部副部长科内霍斯宣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11日核准了对3名菲律宾籍毒犯的死刑判决,他们将于2月21日在福建和广东两地被执行死刑。科内霍斯介绍说,这1男2女的菲律宾人因分别于2008年5月、12月携带超过4公斤的海洛因从中国的厦门和深圳入境被海关人员拘捕,随后被福建和广东地方法院判处死刑。另外还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科内霍斯称,菲方对中国最高法院做出的最后判决“深表失望和悲痛”,菲律宾法律没有死刑判决,只要有一线希望,菲方仍将继续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进行交涉,争取为他们获得减刑或缓期。他同时提醒说,中国对毒品走私有着非常严厉的法律制裁,在中国境内贩运超过50克海洛因的人即可被判死刑。菲外交部呼吁所有的菲律宾人避免成为国际贩毒集团的替罪羊。
菲律宾GMA新闻在线16日指出,中国的判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12月菲律宾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当时,总统阿基诺三世明确指出,希望“借此解开与北京关系的症结,包括马尼拉劫持人质事件以及菲律宾毒贩死刑问题”。在15日的记者会上,还有人咄咄逼人地追问,如果北京不妥协,菲律宾将采取何种外交和政治手段。
16日,中国驻菲大使馆发表声明,称3名菲籍毒犯被判处死刑是中方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的最终判决。
马尼拉雅典耀大学中国问题专家林智聪教授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无论是菲律宾人还是其他国家公民在中国犯法都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法律的判罚,这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不应该将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同质化,否则对两国关系的发展有害无益。同样,如果中国公民在菲律宾违反了菲的法律也要接受菲律宾法律的制裁。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时报》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