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白天亮
在2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回应了当前国企改革发展的诸多热点话题。
30家央企进入全球500强,国企改革成绩斐然
“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提高。2005—2010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由10.5万亿元增长到24.3万亿元,年均增长18.2%;营业收入由6.79万亿元增加到16.7万亿元,年均增长19.7%;实现净利润由4642.7亿元增加到8489.8亿元,年均增长12.8%;上缴税金由5779.9亿元增加到1.3万亿元,年均增长17.6%。2010年财富全球500强中,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有30家,比2005年增加20家。
回顾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邵宁认为主要解决了五方面问题: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实质性的变化,这主要是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层面实现了退出;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彻底改变,一些财政、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渠道被彻底切断,这样就迫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变成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初步形成;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企业经营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企业内部机制有所改变,“大锅饭”、“铁交椅”的情况有所变化。
邵宁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的状态并不是改革的终点,而是下一阶段改革的起点。随着改革的推进,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会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公益性国有企业会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邵宁表示,现阶段的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要找到国有大企业与市场经济最终融合的方式。他判断,依托资本市场实行公众公司改革、实现企业的多元化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是未来国有大企业和市场经济最终结合的具体形式。围绕这一关键环节,还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比如,进一步收缩战线,集中资源于重要的行业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推动企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系统,保证透明度,更有效、更科学地考核和评价。
央企5年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
国有企业上交红利状况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据邵宁透露,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2010年利润总额1.131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是5621亿元,经测算,其2010年的国有资本收益约为600亿元出头。从2006年开始,中央企业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截至2009年底,已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
据介绍,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有一个很大的变化过程。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额上交,收支两条线。在利润全额上交的同时,如果企业需要用钱,则由政府拨款补贴。1994年,国家做出政策调整,停止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同时企业有亏损政府也不补。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好转,2007年底国务院确定了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8%的综合比例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其中资源类企业按10%、一般竞争企业按5%上交,军工和科研企业暂缓3年上交(2009年度开始上交)。
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资源类企业上交比例提升至15%,一般竞争企业提升至10%,军工和科研企业维持5%的比例。今年,上交的比例已提高到10%和15%两档。
邵宁表示,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态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后,上交比例应该会进一步提升。他认为,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最终提高到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水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状态。
针对社会上“国有企业这么多利润都哪儿去了”的疑问,邵宁表示,主要是通过投资形成了新的净资产。在“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的净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5.6%,基本是五年翻了一倍,基本来源于利润转化。
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邵宁说:“这几年我国财政增收幅度较大,但不会永远这么大。中国还会面临老年社会的问题,到那个时候需要钱,我相信这笔资产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国际化经营仍是国企的“短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走出去”。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占中央企业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利润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37%。邵宁表示,中央企业“走出去”总体表现良好,这说明“走出去”战略是对的,也说明中国国有企业在很多方面有比较优势。
但他同时承认,“走出去”的风险也很大。主观方面,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普遍不足,国际化的人才短缺;我国企业的经营层对国外的法律环境、经营环境往往不熟悉。客观方面,现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地方很多是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很大的区域。“总的看,国际化经营是整个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现在的一个‘短板’。”邵宁说。
针对个别央企海外项目出现亏损一事,邵宁强调,从国资委的角度讲,其性质和境内亏损是一样的,也是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国资委会查明原因,明确并且追究责任。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以提高对央企境外资产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