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沈阳市新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刘澜波当选为新民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澜波简历
刘澜波,男,汉族,1966年1月生于辽宁沈阳,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新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沈阳胡台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1987.08~1994.04 沈阳医学院学生处办事员、科员
1994.04~1996.06 沈阳市计委社会处科员
1996.06~1997.04 沈阳市计委社会处主任科员
1997.04~2001.02 沈阳市计委社会处副处长
2001.02~2001.10 沈阳市计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1.10~2004.05 沈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4.05~2007.03 沈阳市生产力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局级)
2007.03.30~2011.1.10 新民市委常委、新民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1.1.11~1.16 新民市委副书记、沈阳胡台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2011.1.17~2011.2.22 新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沈阳胡台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2011.2.23~ 中共新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沈阳胡台新城管委会主任(兼)本报记者 谢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