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专门成立拆迁局? 中院院长称只是“玩笑话”
信息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张玉琴 孙婷婷 朱小勇 吴暇)“强调调解当然是对的,但调解中可能会有法官进行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检察机关应对案件调解也进行法律监督。”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昨天说道。针对新拆迁条例的出台,法院可能面临更大的拆迁工作压力,邓成明笑言,“恐怕中院专门成立一个拆迁局都难应付了。”
代表欣慰:
新收案件下降7%不得了
田子军代表称,“让我心中感到欣慰的是,广州法院新收案件下降了7%,不得了的数字。让我回想起,前年或是去年,吴院长强调基层司法所的建设,研究基层法院跟司法部门怎么结合,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前。从数字上看,这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代表担忧:
调解可以,不能调而不决
邓成明代表称,“我反复讲现在强调调解当然是对的。就法院自身而言也有压力,调解工作是从最高院一直压下来的。”但有些地方一味的强调调解,已经走入误区。法院毕竟是裁判机构,不可能案件都能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必须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自愿,二是依法,不能调而不决。否则调解可能走向反面,表面上解决了,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大。
邓成明表示,有时候调解是以牺牲当时人法律权益为代价,而调解又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很容易导致权力的寻租,检察院要加强对调解案件的法律监督。
中院专门成立拆迁局都难应付
邓成明代表认为,强拆在过去多是由政府作为实施主体,但根据国务院最新的条例,这项工作要移交到法院,这对法院来说是一个苦差事。特别是广州“三旧”改造的任务仍然很重,中院专门设立拆迁局都应付不了。
吴树坚在小组讨论发言中曾表示,希望政府尽量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不要把拆迁的任务都转给法院,法院需要一个一个案件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这需要付出很大的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