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海内外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那么,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将如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会对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下一步的个税改革又该如何进行?
新的个税起征点如何确定?征收方式又该怎样调整?
刘戈(《今日观察》评论员):2010年夏天,我到江浙一带考察,发现很多制衣厂的熟练工的工资已经是2500元、3000元,甚至更高,现在很多农民工的工资也已经达到了起征点之上,所以这时马上调整起征点,温总理的明确表态是众望所归。
马光远(《今日观察》评论员):事实上,各个国家的个税不一样,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就是个税的最佳结构是穷人不交税,中等收入少交税,富人多交税。但现在,根据调查,我国的个税50%以上的税是由工薪阶层交的。
那么,要从两个角度去改变:第一,让穷人不交税,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起征点,这是最主要的。根据我们的调查,大家对提高到什么程度分歧很大,那么有没有一个国际通用的标准?实际上学术界有一个标准,比如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公认的标准是人均GDP的2倍,这是一个起征点。第二个标准是人均劳动工资收入的1.5倍。那么按照GDP的2倍来算,我们2010年GDP39万多亿,人均是3000多块钱,2倍就是6000多块。第二,按照人均工资来算,现在的人均月工资是3000多块钱,1.5倍就是四五千块钱。那么按照国际标准来算,定在5000到6000之间是比较合理的。第二,让富人多交税,主要是税率进行调整。我们现在的税率最高的是45%,最低的是5%,有九档的税率。上市公司的老总,按照每年的薪金统计的话,很少有人说交这么多的税,因为他把这一部分收入放到企业里边来交,所以我们的税制设置是有问题的。
现在只要把九档的税率往下压,其实有四档,或者有五档就可以,而且最高税率不要跟企业所得税拉得太大,拉得太大,大家肯定就有个逃税的空间,其实最高设置30%就可以。怎么样设置整体的一个扣除的结构,让税收本身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率,让富人既多交税,让穷人的负担轻一点,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方向。
新一轮个税调整会影响到谁?未来个税改革将会怎样进行?
马光远:第一,我们当然要降低税率,总体45%的税高了一点,但是我们要把针对性增强。第二,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在整个的个人所得税方面,考虑的扣除因素是非常多的,也就是充分考虑到大家生活中的一些实际支出。我们现在唯一考虑的因素是个人消费支出,其实我们还有赡养支出、购房支出、自我教育的支出以及医疗支出等等。
贾康(财政部科研所所长、《今日观察》评论员):大方向是,我们希望把个人所得税所谓的11个分类,至少把其中的一些归并起来形成综合,综合起来以后,个人所得税所谓再分配优化调节作用就会强化。另外,在中国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后有没有可能考虑家庭赡养系数?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必要的时候应该举行听证会,严肃地,有准备地,比较充分地把不同意见都摆出来。
马光远:这个起征点不是说提高一次就完,而应跟物价水平相适应,也就是说随着CPI的变动,每年有一个规定的基数的变动,这个变动完全可以写入个人所得税法里面。据央视《今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