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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中代表:推广工龄工资缓解用工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16:39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3月3日电(记者岳德亮、黄深钢)春节后企业普遍开工以来,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用工荒”愈演愈烈,是企业尤其劳动密集型企业所普遍面临的难题。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建议,有关部门可以考虑推广“工龄工资”来作为缓解“用工荒”的措施之一。

  “解决‘用工荒’的根本对策在于创新、转型,但转型升级并不是说转就转、说升就升,需要若干年的持续努力”。赵林中代表认为,缓解“用工荒”,应对当前用工短缺之燃眉之急,还是需要因企而宜,做该做能做的事。为员工增设“工龄工资”的做法,就是比较可行的举措之一。

  “工龄工资”最早源自日本,百余年来已被绝大多数国家不分所有制形态的企业所普遍采纳。“工龄工资”是市场经济劳动用工制度的必然产物,其主要特点是承认员工对企业所作的“年资贡献”,使员工对所在企业产生归属感。据赵林中代表介绍,在我国,自1993年工资改革以来,有条件享受“工龄工资”的劳动群体主要集中于两类人,一是各级公务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一般的国有企业早已废弃了“工龄工资”,更不用说民营企业了。

  赵林中代表认为,在员工正常的工资奖金之外计发“工龄工资”,可以有效减少员工的流动性,缓解“用工荒”,企业和员工都可从“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中分别受益,获得“多赢”的效果。在时下普遍的“用工荒”面前,“工龄工资”制值得在更多的企业推广。

  “尽管政府不能动用行政力量强行推广,缓解‘用工荒’也需要因企而宜,但各级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可以从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赵林中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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