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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代表:应尽快设立专职儿童保护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5日10:4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刘华 雷敏)“儿童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儿童的命运就是民族的命运。然而,儿童群体又是绝对弱势的群体,毫无自我保护能力。”正在北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我国应成立专职的儿童保护机构,完善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力度。

  周洪宇指出,由于缺少一个能对儿童保护问题进行总体设计与规划、跨部门统筹并负责落实的专门机构,我国的儿童保护行政管理处于“虚化”状态,“多头管理往往导致无人管理”。

  “由于监管机构缺失,儿童保护的整体报告及综合反应机制是空白的。”周洪宇说,与此同时,我国的儿童福利政策相对分散和混乱,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独立的、专项的国家儿童福利的法规体系。现阶段对儿童的救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自发的爱心,还远不足以为受害儿童提供持续、有效、稳定的保护。

  “儿童保护在所有的国家保护中应拥有最高级别的刚性和最高级别的优先性,因其绝对无助,因其属于未来,因其身份对于族群的人伦意义。保护儿童,国家和社会责无旁贷。”周洪宇在其计划提交大会的建议中写道。

(编辑:S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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