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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代表:收入房价比是衡量房价高低基本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5日20:2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今日,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民盟中央收入分配改革调研组成员郑功成,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做客强国论坛,以“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寒江春梦”提问说,温家宝总理近年来再三强调“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使房价保持在合理价位”,“合理房价”应该是什么价位才算合理?

  贺铿说道,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看,房价合理的价位是用“收入房价比”来衡量的,也就是说一个家庭6年的收入应该可以买一套基本的住房,这是一个衡量房价高低的基本标准。

  “当然,这说的是一个平均的情况,并不是说任何城市的房价都一样”,贺铿举例说,比如北京为了控制人口过分增加,房价适当的要高一些是完全合理的。例如美国纽约的房价很高,但是全美国的房价总体来说是符合“收入房价比”的。因此,并不能把“收入房价比”绝对化。(王爔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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