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 柳建云、王飞、陈翔、赵琳琳、杨进)“我们要持之以恒,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卢锋昨日接受本报采访,在解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报告中的上述措辞最能反映民众心愿,也是中国解决民生幸福问题的重要方向。
其中收入分配改革章节,政府工作报告通篇用了九段话的大篇幅进行了强调,卢锋对此评价说,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另一方面则注重解决市场经济本身的问题。
卢锋表示,报告提到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这种减税手段能够很快见效,改善民众难题,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值得提倡,也属于市场改革的举措。
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卢锋认为,这主要是基于收入公平的考虑,当前国企不少处于垄断行业领域,国企经营状况利润与稀缺资源价格变化挂钩,跟着业绩涨工资存在合理性问题。但他同时表示,现在收入分配不完全是市场的结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完成。
卢锋指出,金融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土地改革实质上都与收入分配有相关性,因此,收入分配绕不开体制问题的解决,从长远看,上述改革也有利于提高效率,推动中国经济后劲,最终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对于报告提到的“稳步提高最低工资”,卢锋认为,最低工资制,只能管一条底线,不同工资水平无法依靠行政命令实现,因此,更重要要关注宏观问题——管好货币,控制通胀,通胀、货币不稳定也会带来劳动力市场冲击。
未来广东最低工资仍有上涨空间
本报讯 (记者 何颖思)今年工作报告中明确列出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重点措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昨日指出,三项重点措施可以归结为六个字三个关键词:“保低、限高、规范”。“这次报告体现重点和着力点更多在于保低,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保低,提高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也是保低”。
其实今年伊始,北京、重庆、江苏等省市都陆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一些省份的提高幅度甚至达到25%~30%。3月1日,广东省也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最低工资提高到1300元/月,涨幅达18.2%,佛山、东莞等第二类标准提高幅度更是达到了19.6%。
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华南农大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罗明忠指出,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步伐上,今年3月份全国各省份的反应都比较快,这是基于去年下半年物价上涨速度比较快、经济复苏比较快的因素而作出的调整。“根据《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调整一次,而经济危机时期国家曾暂停调整最低工资,去年开始一年一调,这是有对金融危机时期暂停补偿的考虑在里面。”罗明忠说道。
罗明忠指出,对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来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一把“双刃剑”,提高过快也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罗明忠认为,最低工资为平均工资的40%~60%的幅度比较合适,“我认为广东省这两年的调整幅度是比较恰当的。”他认为,未来广东省最低工资依然有上涨的空间,不过要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来判断上涨幅度。
个税被寄最高希望
本报讯 (记者 何颖思)在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上,今年的报告明确提出提高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在最近已经讨论得非常多,虽然国务院原则性通过了个税改革方案,但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预期会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个税改革被很多人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的“突破口”,不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具体、明晰地提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并作为“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的首要手段,在近年来是第一次。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指出,收入分配调节手段,一般可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救助三方面入手,初次分配方面主要要解决工薪阶层工资问题,再分配方面则是通过税收手段和社会救助(比如转移支付)实现,而其中税收作用不可低估,“可以说,个税改革是寄予希望最高的手段。”
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也指出,个税调整是一个“很现实的举措”,有利于发展真正的中产阶层。
对于过高收入的调节,刘尚希强调,不能为了缩短收入差距而把所有高收入都限制,而是限制不合理的过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