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乔仁慧 黑龙江台记者任季玮)黑龙江代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隋凤富认为,让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应实施共同富裕计划让职工群众尽享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紧紧围绕让职工群众富起来这一根本目标,始终秉持“思民、爱民、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六民理念,坚持实施“路、住、水、能、树、文、教、卫、保、富”十大民生工程,重点开展 “扶低支富”行动,实现了职工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与垦区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垦区共投入滚动资金2.2亿元,使13万户贫困职工脱贫。家庭农场职工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6179元提高到13267元,增长了一倍多,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4.5%。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促进从“国富”向“民富”的转型。从垦区来看,尽管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越来越接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但还有相当部分群众的收入在平均线以下,其中有劳动能力但低于5000元收入的家庭还有7000多户。为此,农垦总局党委提出从2011年开始,重点实施“职工共同富裕行动”,力争到年底,使垦区3600户有劳动能力、可扶持的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实现脱困、脱低。到2013年底,累计使7008户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实现脱困、脱低,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北大荒人民。
隋凤富代表认为,要实施共同富裕计划,应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严格实施目标管理。让人民群众共同富裕,首先就要做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级主管领导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共富行动”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之中,各级“共富行动”领导小组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建立逐级评价认定、检查通报、表彰奖励等制度,对“共富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领导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靠后、成效较差、不能按期完成帮扶任务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构建帮扶工作监测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落实机制,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本着“全覆盖、不遗漏”的原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调查,采取自愿申请、收入核查、公开公示的方法确定帮扶对象。要做到五清:困难职工底数清、家庭情况清、致困原因清、思想状况清、帮扶需求清。各级严格落实帮扶任务、帮扶人和领导干部“一帮一”包扶责任制,深入开展好结对帮扶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和种养大户、富裕户、企业家、志愿者等有识之士与低收入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形成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的帮扶模式。总局机关要完成100户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任务。各管理局机关根据自身实际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任务;各农场、管理区的党政领导每人至少负责帮扶1户困难职工家庭;局直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帮扶1户困难职工家庭,从而使垦区最困难的职工群众率先脱困致富。
三是落实项目,着力提高脱困能力。充分发挥各帮扶责任单位的资源和产业等优势,坚持一户一策、实际实用、效果突出的原则,逐户制定脱困措施,提高其自我脱困能力。启动实施好培训、助学、助医、创业、就业等帮扶项目,鼓励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利用种植园区和养殖小区,组织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到种植园区和养殖小区从事种养业,提供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在帮扶方式上要实行科学分类,对于有开发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采取帮助他们选项目的创业型帮扶;对于缺乏自主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采取开发集体项目、创建扶困基地、购买公益性岗位、介绍就业等安置型帮扶;对于缺少劳动知识和技能的家庭采取知识技能培训、使其上岗就业的培训型帮扶。
四是落实政策,切实解决现实困难。垦区面向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制定多项优惠政策措施,着力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首先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1年预计投资1.1亿元,其中总局投入3600万元周转金,各管理局和农场也要按1:1的比例配套帮扶资金,并确保帮扶资金及时到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其次,因地制宜制定面向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土地承包费、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各种资源利用、生产资料提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第三,把改善困难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走访慰问,真心体察民情,开展好送温暖、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等活动,切实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