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政协委员呼吁批准海南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6日14:45  海南新闻网

  王路委员呼吁:

  批准海南作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区”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本报特派记者 魏如松)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是我国应对能源和环境危机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面临的重大挑战。海南是目前能源结构较好的省份,全国政协委员王路呼吁国家批准海南作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区”,他还建议国家批准并支持在海南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王路认为,海南作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区有重要意义。目前就全国而言,海南是能源结构较好的省份。海南作为新能源示范区,对于探索新能源利用的路线图, 获取新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排头兵”作用有重要意义。

  王路告诉记者,“海南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清洁能源高度重视,去年出台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去年底,海南又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做出部署。

  王路向记者列举了海南新能源发展的资源优势,“海南是‘阳光岛’,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利用价值非常高。海南又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风能资源丰富,风能开发潜力巨大。海南又是国内最大的海洋大省,海域面积辽阔,海洋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海洋能源资源。”

  在新能源应用方面,海南也有一定基础,“‘十一五’期间,海南省新能源产业取得快速成长,海南省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已达35%,居国内各省领先水平。太阳能产业方面,海南英利太阳能电池一期产能达到100兆瓦,海南汉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开始建设。生物能源产业方面,沼气建设取得国内领先成绩,农村户用沼气达到35.6万户。新能源汽车方面,海口市节能新能源汽车试点启动,由海马汽车生产的12辆普力马纯电动汽车交付海口市示范推广。”

  王路建议,国家批准海南作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在发展新能源方面,给予海南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并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构建完备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研究开发体系,促进新能源应用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

  王路还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在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城市基础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在海南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应用节能替代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鼓励在公共交通、公务用车、出租车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编辑:SN003)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