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30名代表欲联名建议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讨

  自春节开始,知名学者于建嵘在微博上发起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引发了全国范围内讨论的热潮 ,2月12日,于建嵘在北京召集相关人士讨论形成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专题会议全国人大议案(讨论草案),本报曾刊发《推动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一文予以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微博打拐”在“两会”上实现了华丽转身,变成了禁止未成年人乞讨。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告诉记者,她已经联合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相关法律,禁止未成年人乞讨。

  打拐行动改变“风向”

  在今年的两会上 ,全国政协委员、空政文工团副团长韩红将继续关注未成年儿童,并将进行大会发言。据知情人士透露,两会前夕,韩红就在网上向网友征求关于儿童保护方面的提案,随着一天天深入的调研,韩委员关注的着眼点已从“打拐”变为“保护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据介绍,该提案将建议在法律上填补空白:如遇到强迫未成年人乞讨的父母,可以实行“暂时剥夺其监护权,将孩子交给其他亲属监护”的措施予以惩处。

  相同的变化发生在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身上 。不过迟夙生的一些观点跟于建嵘等人并不相同。“我觉得不能禁止残疾人乞讨,这是他们的权利,另外,他们建议修改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第四十三条,我建议修改的是第七十一条。”迟夙生告诉记者。

  3月6日,记者采访获悉,由迟夙生提交的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已经获得了30名人大代表的签名。“我们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帮助这些乞讨的孩子。”迟夙生告诉记者。

  曾做过实地调研

  迟夙生对于流浪乞讨儿童有着自己的实地调研和认识。

  为此,她特意去救助站、孤儿院、太阳村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有了自己切身的感受,才写出自己的议案,不过相对于打拐,迟夙生更希望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加大力度。

  ■建议

  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应判刑

  迟夙生关注的焦点并不局限于乞讨儿童,而是将范围扩大到未成年人保护上来。“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进行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都是很轻微的处罚。”迟夙生表示,应该将其改为刑事处罚。

  据迟夙生介绍,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作出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具体处罚种类主要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而这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具体应当修改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现行刑法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处罚力度太轻了。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对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没有阻碍解救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迟夙生告诉记者,她这次建议买方和卖方同罪,一样严厉打击,买方市场杜绝了,卖方市场才能够杜绝。

  在众多提交建议和提案的委员代表中,不乏像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董事局主席常德传这样的企业老总,而且他提交建议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能给企业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如果我的员工在上班的时候还在担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被人拐走了,那肯定工作起来不会太专心。”在谈起关于加大打击拐卖儿童力度时,常德传说。

  本版文/本报特派记者 李杨 孟琳达 高亮 娄花(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编辑:SN021)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更多关于 未成年人 乞讨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