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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流浪儿童应强制求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7日13:25  《小康》杂志

  委员提案:流浪儿童应强制求助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胡晓生 ) 微薄的广泛应用搭建了信息沟通的强大网络,“随手拍解救流浪儿童”的网友自发活动得到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在网友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不少乞讨、被拐卖、被残害的流浪儿童得到社会救助。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在提案中提出,应加强对流浪儿童强制救助。

  刘红宇认为,造成儿童流浪的原因有多种,有因家庭不和导致儿童出走的,有因家庭贫困将孩子贩卖给他人的,有为了获取廉价租金将孩子出租给专业乞讨的人和组织的,也有孩子被拐卖失踪的。无论是哪种状况,这些流浪儿童的生存状态都令人担忧,他们过着居无定所、食不果腹、四处漂泊的日子,不要说尊严体面的活着,连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都很困难。

  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目前我国流浪儿童数量约在100万至150万之间,但据有关专家学者的调查分析,实际数目还远不止这些。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这些侵害儿童身体和身心健康的行为,是民众所不愿意见到的,也是在以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十二五期间所不应该出现的。

  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我们国家目前主要是设立救助保护站,对流浪儿童进行临时性的救助保护后,将流浪儿童送回原籍,但这些救助主要侧重于生存保障方面,缺乏对后续救助的跟踪,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流浪儿童得到临时救助并送回原籍后,仍然很难得到上学教育的机会,继续过着无人管束的生活,最终还将流落到社会。流浪儿童的救助最后陷入了从流浪到护送,再回到流浪的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完善对流浪儿童的强制救助制度,让他们和正常孩子一样拥有灿烂的明天,已迫在眉睫。

  在世界各国针对失踪流浪儿童的动员机制中,比较典型的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安珀预警系统”。该预警系统明确,一旦发生儿童失踪,警方将会立即启用此系统,出动警力搜寻的同时,发出一系列信息,包括儿童的特征至嫌疑人的汽车类型、长相等信息,信息通过邮局、电台、电视、广播、广告牌、电子屏幕及高速公路的标记,甚至彩票销售点迅速向车站、机场、商场、公路等公共场所传播,以最大限度地请求公众合作,对犯罪分子形成极大威慑。

  刘红宇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几条建议。一是设立国家强制救助中心。只要发现有儿童流落街头乞讨的,都应先将这些孩子送到救助中心安置。同时,儿童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不能仅凭其自愿,发现有成年人领着孩子乞讨流浪,生存条件恶劣时,不管大人和孩子是何种关系,先暂时强制剥夺大人对孩子的看护权,将孩子安置在救助中心,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生存环境。

  对那些无家可归,或被拐卖暂时找不到家庭的儿童,国家应该将这些孩子安置在救助中心,给他们提供食宿,并给他们提供一定的教育,让他们能有一技之长,然后重新回归社会。对那些因为家庭贫困、家庭暴力或家庭不和导致孩子出走流浪的,国家要启动强制干预措施,将孩子暂时安置在救助中心,但要保持和其家庭的联系,等这些家庭有能力有条件抚养这些孩子,可以让这些孩子再回归家庭。

  同时刘红宇建议及时出台救助流浪儿童的专门法律,并及时修改刑法。确立在流浪儿童的预防、救助、监护、安置和矫治工作过程中不同部门的责任;确立资金来源,保证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明确流浪儿童的受矫治权等。另外,对租用成年人儿童乞讨或父母将未成年子女出租给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应修明确其罪名,从刑罚上予以打击。

  刘红宇还在提案中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整的流浪儿童信息库。鼓励公众将流浪儿童的照片等信息直接发送到信息库,由公安机关进行比较识别。一旦发现有和信息库中的资料相吻合的,迅速将这些信息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出去,动用警力和全社会的力量对流浪失踪儿童进行救助。

(编辑:SN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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