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宝成 发自北京 针对有些地方法官55岁提前退休的规定,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做客人民网时表示,这是一种资源浪费,不利于缓解目前各级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并表示最高法今年将对此进行督察。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官的退休年龄和公务员一样。“但现在基层法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提前的,比如年龄在55岁就提出退休了。”周泽民说,法官跟一般公务员不一样,而跟医生行业一样:年龄越长经验越丰富;这时候正年富力强却让他提前退居二线,“这是资源的浪费”。
南都记者获悉,201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不得强制提前离岗退养,也不得简单地划分年龄界限使得担任院级或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改任非领导职务。
“这个文件执行的力度还不大,最高法准备今年适当时间进行督察,严格执行这一制度。”周泽民介绍。据悉,从2007年到2009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由965万增加到1137万,收案数增长了17.8%;而同期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法官人数从189413人增长到190216人,仅增加了803人,增长幅度仅为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