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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富霞代表:应加强农村社保体系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7日21: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王晓明)“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富霞农业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富霞说,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应积极完善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郝富霞代表说,一是城镇低保金和农民低保金差距比较大。城镇居民每月可享受低保金300元,而农民每月则享受100元。城镇居民完全是财政拨款,农民则是按比例分担;二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偏低,覆盖面亟待扩大,抗风险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极不平衡,绝大多数投保者都是农村干部或在外上班的人,真正的农民投保者很少。

  “总理在报告中明确说,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郝富霞代表说,从国家层面已经很重视了,但有很多细节性问题仍有待解决。她建议,首先应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形成严密的网络,国家应尽快形成以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并配备以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郝富霞代表建议,还应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生活保障资金。她认为,建立农村的社保制度,资金筹措是重要问题。建议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中承担责任,尽快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储备。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补贴资金,建议应采取多元化方式,除个人缴纳外,可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险经费,可吸取城市社保体系运行的经验,尽量缩短农村社保资金的“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的转化过程,发挥经济调节器的作用。

  郝富霞代表说,还应因地制宜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巩固我国农村的“五保”供应制度,确保农村最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逐步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村医疗全面走向社会化,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此外,还应关注农村的养老问题,在农村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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