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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萍:五措施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上升势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8日21:19  新华网

  3月8日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新华网等11家网站,联合开展主题为“妇女发展”的网络访谈。邀请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法制网]各位代表晚上好,我是法制网的记者,今天又是“三八”妇女节,能和主持人和三位代表一起过节,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对于妇女的发展问题,法制网的网友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对妇女权益的侵害。我们的网友想请问陈燕萍代表,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全社会都深恶痛绝。有网友认为,目前的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偏轻,请问您怎么看?如果您也这么认为,您有什么建议来改善这个状况呢?您作为法官,您觉得当务之急应该解决哪些问题呢?

  [陈燕萍]不知道我们的网友有没有看到,去年的“两会”我就提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建议,其实在做这个建议之前,在2009年获得“全国十大法制任人物”,在颁奖晚会上我有幸认识到了“宝贝回家”网站的张宝燕,在那个晚会上,张宝燕带来了很多被拐卖儿童的父母,在现场让我对拐卖儿童这些违法分子深恶痛绝,这是相当严重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在去年的“两会”中就提出了这个建议。

  我想用2009年的数据来表达一下这个形势的严峻,在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计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是163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413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就有1475人。从2009年的这个数据来看,应当说这已经是非常严峻的形势。在去年的“两会”当中,我提这样的一个建议。在今年的“两会”当中,我们又有代表继续在提这个问题。我想,在我提这个建议的时候,也得到了人大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引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意见》,加大了打击的力度,我认为对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依法严惩,那就要从立案管辖、证据收集和定罪量刑等多个方面来形成合力,加大对该类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尤其是要从严处罚群体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遏制该类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在一些措施方面也要加强。比如,我的建议中提出:

  一,可以借鉴国外成功治理实例问题的经验,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比如失踪儿童国家联助中心,也可以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失踪儿童法案、失踪儿童援助法案。

  二,对于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地给予打击,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和唾手可得的收入无法约束犯罪分子。

  三,建立一个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平台和机构,通过各种机构来扩大影响,收集并交流信息及加强与全国各地的相关单位的联系,针对找不到孩子的家长和找不到父母的孩子建立一个DNA的数据库,要优化结构,完善漏洞,使之成为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数据库,增加对比成功的机会。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在我的建议中作为一个加强点提出来的。

  四,增加警力,可在公安系统设立一个主管部门,加强这项工作。

  五,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当家长发觉自己的孩子被拐或者丢失的时候,这个机制迅速启动,动用现在所有的信息播报手段,电视、广播、网络上插播一些广告,包括一些加油站、便利店、火车站等,人们所关注的密集型的场所重复播报,利用这些迅速有效的方法,向全社会公布失踪儿童,被拐卖儿童的衣帽、体征,这样能够使我们迅速地掌握到犯罪分子的渠道。

  上面所讲的,可能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这也是社会群策群力共防的系统,我们的网友关心这一点,也说明他对这个话题比较关注,也希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关注网友所提出的话题。如果你作为一个志愿者,我想加入到这个行列中,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家庭、父母或者孩子的关爱,也是对我们整体社会法治氛围维护的一个很好的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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