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朱丽萍:遭家庭暴力要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8日21:2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当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3位女性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就“妇女发展”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光明网:这个问题提给朱丽萍代表,光明网的网友提到了一个数字,说在离婚诉讼中超过五成的女性在婚姻中受到过权利侵害,比如说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婚外情等。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对在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们,又有什么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表示,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婚外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想这种行为是为社会所不齿的,是为社会所谴责的。

  朱丽萍说,如果我们女性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对她的劝告有两句话:第一句话,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因为一个是违法的,一个是法律不允许的,那我们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选择。女性自身一定要提升素质,要自强自立,不能把自己的命运附属在另一个人身上。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