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住建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有三大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09:21  新华网

   2011年3月9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以及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一千万套,请问资金来源有哪些渠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齐骥]:很高兴今天第一个问题就谈到了我们社会广泛关注的今年国家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的改造。大家都知道,盖房子特别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几个必须保障,第一个是土地供应要有保证,没有地的话,房子没处建。第二个就是资金的保障,因为这么大的工程量,一定要有巨大的资金投入和支持。第三个就是生产能力的保障,比如我们的建筑材料,我们的施工机械、施工人员,就是说我们有能力在一定时间内去完成这么大的工程量。

(编辑:SN020)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