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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借鉴国外有益司法经验须保持头脑清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17:1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同志做客人民网,就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等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罗马非嘛”提问,一些学者呼吁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司法经验,我感觉人民法院在这方面态度很谨慎,这是为什么?

  沈德咏回答称,中国的司法改革,其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目的是要破解各种影响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廉洁的难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消除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因此,我们的司法改革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出发。

  沈德咏认为,“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道理,国情不同,司法制度也不相同。只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才是好的司法制度。但是,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从不拒绝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经验,但也绝不照抄照搬,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正确的选择。只要是有利于巩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就大胆吸收;不利于巩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就坚决摒弃。(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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