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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建立对生态保护地区生态补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20:31  新华网

  (代表委员议政录)多位人大代表呼吁:建立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李斌、程群)“建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区的群众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他们脱贫致富。”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来宾市委书记张秀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西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

  张秀隆代表举例说,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广西中部偏东的大瑶山区,是广西最大的水源林保护区和保留完整的天然林区,森林覆盖率高达82%,境内主要河流25条,是珠江流域重要的水源地。为保护当地的生态,从2008年起广西来宾市对金秀县实施了差别考核,不考核当地工业总产值、GDP等指标,促使当地专心保护生态、发展与生态保护有关的产业。

  张秀隆代表说,当地群众保护生态使下游群众受益,应该有一种机制让上游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益,以增加他们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陈秋华表示,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仅为每亩每年10元,标准仍然太低。陈秋华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县长赵贵坤、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长吴家权等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对生态地区公共财政的投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将林农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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