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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柱代表:立法推行煤矿充填开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22:4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许祖华、彭红)“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我们在发展民生经济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资源型城市的共性问题,就是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说。他建议国家应立法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改善矿区生态民生。

  李金柱说,资源开发地区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企矛盾,主要原因是煤炭开采引发地表塌陷、水土流失、道路断裂、基础设施和房屋破损,矿区百姓的生活、生计、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而往往矿方一次货币补偿难以解决长远民生问题。

  随着国家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采空塌陷区也将不断增加,将会有更多的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因此,转变煤炭开采方式,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他说,充填开采是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送入沙石、矸石、膏体等充填材料,以进行地压管理、控制围岩崩落和地表移动,并在形成的充填体上或在其保护下进行回采的采矿技术,是较为成熟、有效的控制地面塌陷的技术。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有利于有效控制地质沉陷,有利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度,有利于提高煤炭的采出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改善地企关系,建设和谐社会。

  为此,李金柱代表建议国家应考虑建立相应法规和政策,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技术。

  他说,考虑我国能源需求对煤炭依赖度较高的实际,全面实施充填开采尚不可行,但对环境脆弱区、耕地保护区、人口集中区等重点区域,道路、水体、重要建筑物等,应通过立法保证推广运用这一技术。同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税费优惠政策,从煤炭的采出、运输、销售、加工整个生产系统、链条环节分担煤矿采用充填技术所增加的生产成本、社会责任。

  “国家已制定了矿区开发的环境治理规划,但主要强调的是破坏后的治理。为避免走先破坏后治理老路,国家应根据煤炭资源分布,尽快研究制定煤矿充填开采技术适用区总体规划,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些矿区作为国家一段时期内进行重点扶持的示范区。”李金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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