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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对媒体批评容忍程度列入政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05:56  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昨日表示,当前政府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有许多切入点,比如将政府对本地媒体批评的容忍程度,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

  陈忠林认为,应该把政府容忍本地媒体的批评程度,作为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由全国各地的媒体一起,对每一个地方的媒体容忍情况作出评价,作为上级部门考核下级政府指标之一。陈忠林提出,对各地政府容忍媒体的程度作出评价后,甚至可以实行末尾淘汰制,排名最差的就免职,“对媒体批评都听不到一点,政府怎么搞得好。”听说广东政府对媒体批评的容忍度比较高,陈忠林说,既然广东可以做到,内地也没有理由做不到。

  陈忠林还谈到,解决好社会管理问题,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司法改革,从人民陪审员制度向陪审团制度过渡。他认为,最初可以由每街道推荐一定人选,组合后成为基层法院陪审团备选成员,需要时,法庭将从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人员组成陪审团。陈忠林说,陪审团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可以在有选举权的公民中随机选择来组成陪审团。但陈忠林同时表示,他对陪审团制度的建立并不乐观。

  对于在社会管理中如何对待网络虚拟社会,陈忠林说,当前对网络应该宽容一点,虽然管理是必要的,但怎么管还有待观察。他担心一旦对网络管理立法,法律可能会从严。

  陈忠林谈到浙江乐清钱云会事件,认为事件在网上造成极大舆论反响,主要是因为政府做得还不够。“政府对这些事情,要及时合情合理地、按照大家认同的方式,而不是官样文章的方式,对事件过程做出解答,如果全部疑问都回答掉了,大家就不会在网上炒起来了;如果回答得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地方还留下疑点,那就难免被人质疑。”

  南都特派记者 陈良军 发自北京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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