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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琳: 福彩收益拿出3%作为法律援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10: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3月10日消息(记者刘湛)全国人大代表王晓琳昨天建议福彩收益拿出3%作为法律援助基金。

  她说,现在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平均能获得1000元的办案补助,“这个补助连车马费都不够,更别说赚钱了。法律援助补助经费一直按此标准执行了7年没有变过,现在应该是适度提高的时候了。”她建议,应该拿出福利彩票收益的3%。,用于补贴法律援助基金,另外,民政资金也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充实法律援助基金,调动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让困难群体受益。

(编辑:SN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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