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政协委员韩红:取消虐待儿童父母临时监护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12:18  新华网
3月10日10时,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文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女士回答记者提问。吴莼 摄   3月10日10时,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文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女士回答记者提问。吴莼 摄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女士回答记者提问。吴莼 摄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女士回答记者提问。吴莼 摄

  3月10日10时,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文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姜昆、吕章申、龙瑞、尹力、韩红(点击查看微博)出席并答记者提问。

  [香港明报记者]我的问题提给韩红委员。之前在微博上你已经提到了,这次您提案是关于救助流浪儿童的,您也说这是唯一一次机会对媒体讲这件事情,我想听一下有关这个提案您的看法。另外,还注意到您最近还关注到内蒙古两位老人,好象您的目光一直在帮助和救助弱势群体上,为什么会是这样?

  [韩红]我等你多时了,我想这个话题一定有人问,我有备而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不是搞法律出身,所以关于打拐儿童的事情,是牵扯到法律的。我自己备了个稿子,以免说错话。

  [韩红]首先,从微博打拐到今天,我只在人民大会堂政协开幕那天,面对几百家媒体的围攻,说了一句话,说“我对政府充满信心”。直到昨天让我看到了希望,为什么?大家都知道,昨天民政部部长正式回应了这个话题。

  [韩红]早在我们的总理在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和网友互动的时候,总理就谈到,原话是“我责令民政部、公安部积极、迅速办好流浪儿童的事情。”到昨天民政部已经正式宣布

  [韩红]第一,对流浪儿童加大力度的治理、管理,而且在中国从今年开始,就将又重新修建一批福利院。这是我提案当中也涉及到的,政府已经给予答案了。福利院的增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韩红]第二,明确了困境儿童该去寻找帮助的方向。如果孩子是被拐来的,你就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孩子是因为父母的问题,没有能力养孩子和教育孩子的话,你就到民政部去请求,民政部按照政府规定的帮助和抚养。

  [韩红]第三,DNA验血平台已经开通,DNA数据库已经建成了。另外,在这两天开会当中,据我了解,以前给寄养在家的孩子们不到600块钱,现在所有孩子寄养在亲属家里的600块钱,没有人管的、没有寄养的是1000块钱,这是具体的数字。

  [韩红]关于微博打拐,我在微博里看到微博打拐的时候,当时我跟于建嵘的观念有一些不同。首先我感谢通过微博打拐这个事情,使我们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群体,看到了曾经我们没有想到被拐儿童、流浪儿童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感谢他们能够把这个新闻发布在微博上。我跟于建嵘(点击查看微博)教授有不同的是,他呼吁的是微博打拐、解救儿童,我想的更多的是,当孩子被解救出来以后后续安置问题,孩子救出来以后谁去养?

  [韩红]第一,更新观念,增强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意识。简而言之,以前我们都觉得孩子是我们父母的事情,小孩儿有什么问题了,是小家庭的事情。其实不然,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少年强则国强。所以,当家庭这个功能失灵的时候,如果国家能够给予保护意识,孩子就有着落了。有些小孩儿父母双全,但是长期遭受到对孩子的打骂、对孩子的虐待,造成了这个孩子得不到家庭的爱,得不到家庭的保护,得不到这个家庭给他的抚养和教育,这时候国家有保护意识。孩子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韩红]第二,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可以说,儿童的保护在我们国家这么多年,政府给予了很多帮助、支持、扶持。但是,在某些法律很难涉及到的地方,有些擦边球的地方,就给这些人贩子一定的空间。我觉得,公安部、民政部等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司局。我简单解释一下,现在流浪儿童的管理都是跟流浪的大人,要饭的、乞讨的、上访的等等都是在一起管理,孩子和大人一起管理,我觉得会造成很多的不便。所以,我的建议是,公安部、民政部等能够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的司局,以加强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国家保护。

  [韩红]第三,希望国家根据国情建立“三级监护干预机制”。一是,防患于未然的早期社区干预。社区要知道这个孩子家里父母的构成,比如家庭环境的构成,如果成份比较复杂,政府就可以早期在社区进行引导,开导家庭培训指导,以及针对高风险家庭制定个性化的帮助和干预。

  [韩红]二是,有效而及时的行政干预。前两天我碰到一个孩子,14岁,父母离婚以后,孩子判给了父亲管,可是父亲根本没有办法管,这个已经被扔掉三次了,孩子每天睡在水泥管子里。第四次的时候更残忍,把小孩儿从副驾驶的门一脚给踹出去,孩子浑身是血。这时候孩子还没有满18岁,他怎么向公安机关、法院提起申诉呢?没有办法。

  [韩红]这时候我们国家是不是可以出台一个法律,取消父母的临时监护权,因为你没有办法养孩子,你没有办法去培养他,你没有办法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你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成长了。这时候政府是不是可以出台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取消父母监护权。

  [韩红]最后,提出可操作的明确司法干预权。我们国家的儿童,3.41亿未成年,占总人口的近1/4,还是那句话,归根结底,家事就是国事。我们作为政协委员,我们作为社会的所谓知名人士,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我们自己的自身影响,呼吁加大未成年人法的力度,帮助未成年人法能够完善,使孩子们有一定的保障,我想孩子们就是未来的主人翁,是栋梁之材。所以,孩子以后不仅是他的家庭的,也是我们的,也是你的,也是他的,也是全国家的。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流浪儿童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