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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对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给予财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15: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岳德亮)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绍兴市主委车晓端建议,国家从实际出发,完善医改政策,对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推进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机构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这一举措普遍受到基层群众满意。

  车晓端代表认为,随着医改政策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另一个主体——零售药店的药品零售业,其存在和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以统一价格销售,医院享受财政补贴基础上取消药价加成,将使医院和药店所出售药品的差价不复存在。零售药店既要按章纳税,又要追求利润,显然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据调查显示,部分实施药价零差率的地区,药店的客流量减少40%-60%。”

  但是,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零售药店为老百姓提供着价格低廉、购买方便的药品,特别是随着平价药店的萌芽和价格战的遍地开花,对抑制药价虚高起到了积极作用。车晓端代表表示,如果国家不补贴药店,可能会导致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处于完全不同的竞争机制,更不利于发挥其撞击虚高药价的作用。

  因此,车晓端代表建议,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也应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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