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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02:29  新京报

  医院声音 “应始终持审慎态度”

  昨日,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表示,精神卫生法应该是彰显民主法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性法律。它的实质,是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同时让精神卫生服务有法可依。

  世界上3/4的国家已就精神卫生立法,而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事实上,早在1985年我国就着手进行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法律迟迟未出台。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难点,就是如何解决一些处于急性发作期的重度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问题。在有精神立法保护的国家,这些问题则可随时由法庭授权专业的医生团队解决,给予精神疾病患者及时、合理的药物治疗。

  郑毅表示,虽然急切盼望尽快出台,但作为国家层面的法律,希望立法机构始终持审慎态度,最后出台在各方面都非常完善、能够体现国情实际的法律。

  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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