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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02:5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 王涛 王皓)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刘淇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代表参加审议。

  杜德印代表说,完全拥护和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这个报告字精、事清、理明,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信心,是一个好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造了条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搞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北京立法资源优势,开展地方法规的预案研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于均波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如期完成,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了国家各项事业纳入了法律的轨道,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法制根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建议加大《代表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好《水土保持法》,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刘新成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了社会保险法、代表法、村委会组织法等一批对社会主义体制起支撑作用的法律;改进了立法程序,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了监督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丰富、完善了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建议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索连生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高举旗帜、把握方向、统一思想、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生命力和无比优越性的好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力度,制定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属于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应当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坚持公办、民办幼儿园并举,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欧阳泽华代表说,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从立法、监督及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建议在立法方面注意保持经济领域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的均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

  李昭玲代表说,报告突出了立法工作这一核心内容,突出了监督工作这项重要职能,突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基本方略,突出了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这一时代要求。建议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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