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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梁耀辉指“地沟油”等黑心食品处罚难,建议罚到倾家荡产
新快报讯 “这些魔鬼可以说魔高十丈,我们道高才一尺。”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源石油集团董事长、广东奥威斯集团董事长梁耀辉在广东团全团审议时发言称,现行法律对食品安全的处罚监管存在一些难度,应该“罚到奸商们倾家荡产”。
发言时,梁耀辉介绍,当基层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去查处“地沟油”的生产者时,生产者自己也承认是在生产“地沟油”,但不承认是用来卖的,而狡辩说是给农场农用车做润滑用的,执法部门也就无法进行处罚,“但是等执法部门离开之后,他们晚上又偷偷运出去,贴牌销售。”
梁耀辉说,基层执法部门向他反映,他们曾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跟踪,抓到一个每天生产两吨“地沟油”并进行销售的人,但按现在的食品安全法,销售两吨“地沟油”,也就9000多元的销售额,只能做出2000元至5万元的处罚。“这么少的罚款,他们销售两三天的利润就可以抵得上。”梁耀辉说,因此今天抓了他,明天他又很快转到别的地方去生产销售。
“百姓吃了‘地沟油’,可能现在没什么问题,但半年一年后就可能出现问题。”梁耀辉说,那个时候,即使老百姓因此得了绝症、癌症,也不关他们的事了。“这是魔鬼来的,可以说魔高十丈,我们道高才一尺,对付起来很难。”他建议,对待这些奸商,应该加大处罚。
因此他建议,在涉及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方面,特别源头上要从严,加强立法,“抓到的,要罚到倾家荡产,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从重从严处理,才能让广大群众吃得安心,喝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