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辽宁交通副厅长:目前中国高速百分百未还清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2日05:31  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科协主席黄细花,关于公路收费站太多、收费标准过高的言论,经微博转载引发热议后,不少车主向南都记者反映了自身遭遇。昨日,两位曾先后任省级交通厅长的官员,对这一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官员认为公路收费还清贷款后,债务债权仍未终结的看法不同,有政协委员认为这不过是托辞,乱象症结还在于公路收费的管理缺位,导致公路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呼吁公共财政加大投入,建立科学的收费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东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高速公路需要收费还贷,而今后的趋势是减少、去掉收费站,“但这也要看我国的财力是否能够承担,如何处理收费还贷和债务处理”。他表示,去年交通部门已下发部分文件,对一些国家干道、二级公路收费站进行清理。

  针对有些收费站在收满年限之后仍继续收费,导致民怨颇多的情况,李晓东分析,过去修建公路是通过社会融资与政府投资等筹措资金,社会融资一般有15年、20年、30年不等的收费权。以20年为例,20年以后社会参与的收费结束了,但并不等于国家的收费也随之结束了。一般20年后,产权就会收归政府或者政府的投资公司。作为收费还贷,因为债权债务还在延续,只是收费主体从原来的某个运营公司,变成政府投资公司。

  作为曾经主管陕西交通的领导,李晓东表示,陕西省经济不发达,修路的财政投入比较少,所有还有一部分收费路没有完全取消。不过在国家大方针下,陕西正在逐步把国道干线、群众走得多的道路的收费站点取消,总体方向是要减少群众的行车负担。

  而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刘政奎则表示:“高速公路回收期都在15年左右,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百分百没有还清贷款”。他认为,高速公路通车初期通行量往往较低,效益会在后期体现得更加明显。

(编辑:SN021)

> 相关专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快速注册新用户
密 码   忘记密码?
 

相关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更多关于 高速公路 收费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