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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涉讼资产拍卖容易诱发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3日05:11  南方都市报

  现状:败诉人难以维护自己权益

  重庆代表团和湖北代表团昨日均有人大代表提到法院执行问题,称全国法院系统有不少“栽倒”的人员都是在执行问题上出事。

  黄奇帆表示,法院系统中出事的干部有70%是在处置涉案资产中倒下的,“(他们)被人家收买了,用比较低的价格把涉讼资产卖给了利益获得者,获得利益的人给他们回扣,向他们行贿,最后就变成一段江湖。”黄奇帆说。

  他分析涉讼资产被低价出售的原因时说,一些案子中被判输的人,已经进了监狱,有些资产尽管产权还是犯罪分子的,但是他已经维护不了自己的产权了,可能价值3000万元的资产被1000万元卖出,而且是拍卖的,他也没法反对。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是私人办的,也不想跟法院较真。政府认为案子到了司法途径,就由法院去处置,也不想介入,这时就容易形成灯下黑。“5000万元的资产很容易说成3000万元,说没就没了。”

  “拍卖所的话,如果拍卖员跟人家勾结了,法院这边有暗示,一勾结就会出事。说起来也是经过了拍卖的过程,但是很低价就卖了,他们设了一些玻璃门,看上去透明,但是让人家进不来。”

  重庆:涉讼资产由产权交易所出售

  黄奇帆建议让涉讼资产的处置更阳光一些。

  他表示,重庆市高院已经规定,一切涉讼案件的资产,都要拿到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交易所是个公正的平台,不是拍卖所。

  黄奇帆说,重庆的实践表明,经过交易所处置的财产,成交价格几乎都比原来的标的高20%—30%。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万国也表示,重庆的做法使得司法系统的一些人想在这方面想做手脚都没门道。

  他透露,重庆这样处置涉讼资产的方式推出后,遭遇了很多的阻力,甚至北京的一些部门也要求重庆市人大方面对此实行监督,要拍卖,不能由交易所来处置。

  “但是人大方面经过调研后,对交易所处置涉讼资产旗帜鲜明地表示了支持。”陈万国说。

  为了说明交易所比其他方式更公开,黄奇帆还以医药采购为例说,现在全国风行医药采购,各地都有采购平台,“看上去堂堂正正,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但所有产品都是政府在采购平台里看,如果稍微动点脑筋就可以看出,2000多个采购平台一年采购下来,药价是不是一样?同一个品种的药在不同的采购平台上价格可能就各不相同。”

  代表建议

  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明:

  应考虑法院对案件实行审执分离

  对于案件的执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明更提出,应该考虑法院对案件实行审执分离。

  王利明认为,执行权应该从法院拿出来。“审判是一种判断,司法本身就是判断,而执行不是判断权,某种程度上还是具有行政性的权力,它和司法在性质上不完全符合,而且是两套不同的规律。所以放在法院里,我觉得很难搞好。”

  王利明说,执行权和司法权在很多方面是冲突的,是矛盾的,而且执行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法院的重心首先是关注审判,执行放在里边,法院不可能有大量的精力来关注执行的问题。

  他还表示,执行有自己固有的特点,不适宜由法官去担任这个角色。“绝大多数法官都是在执行问题上出了事,这里边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据记者了解,王利明曾经在人大法学论坛上表示,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执行中哪些具备优先权、各种优先权在效力上能否优先于一般债权。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执行人员有权追加被执行人,这就赋予了执行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许多执行行为不规范,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约束。

  南都特派记者 陈良军 发自北京

(编辑:S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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