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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监督力度不够是司法不公重要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3日11:04  南方都市报

  “监督力度不够是司法不公重要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表示,“实现不了司法公正,就不能称作人民法院”

  摘要: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他所在的贵州代表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门就司法公正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

  南都讯 特派记者 游星宇 发自北京“监督力度不够,是出现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他所在的贵州代表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门就司法公正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

  王胜俊说,在两会之前他就注意到,人民网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个网络民意调查,其中司法公正作为被关注的问题,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社会保障问题。“司法公正,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的期盼,实现司法公正,应当是法院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守不住这个底线,就不能称作人民法院。”

  在王胜俊看来,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最重要的还是强化管理保公正、强化监督保公正、强化公开保公正、强化队伍建设保公正。

  “现在看,在许多环节的监督不到位,监督的力度不够,是出现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王胜俊说,这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从审判到执行,从立案到审判,各个环节要形成一个有机、有效、有序、有力度的监督体系。另外,要更加注重外部的监督,要广泛听取民意,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社会呼吁要推动阳光司法,王胜俊表示,法院也提出要阳光司法,审判工作公开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是让法院的审判工作直接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另一方面也是迫使法官要改进自己的工作。“如果你没有一个高质量的工作,你是不敢公开的,你是拿不出来的。要公开,要拿出来,要接受社会的检验,就必须是高质量的。”

  人民法院要继续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制度、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真正做到“阳光司法”。

  谈到强化队伍建设时,王胜俊说,这两三年法院推出了十多项司法廉洁制度,也查处了一批包括黄松有在内的腐败分子,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要加大。

  “什么叫判案,判案就是解决社会矛盾,就是做群众工作。”王胜俊最后表示,评判一个法官的能力,归纳起来还是他做群众工作,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因为判一个案子,如果不去说理,不把情况讲清楚,不把工作做到位,即便案结,也很难事了。

(编辑:S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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