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章利新 任沁沁 李寒芳)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13日在北京回答记者关于美国将中国一些企业列为知识产权“恶名企业”的提问时表示,这种公布对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可能造成不适当的负面影响,我们对这种做法表示关注。
李成钢说,我们仔细研读了这份报告,一是没有附上详实的证据材料;二是这份报告本身也用明确的文字表明这个名单不是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也不代表美国政府的分析和评估。如果既没有证据材料,也不是调查的结果,又不代表政府的评估,那么公布这种名单是否合适?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13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等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他说,如果以完美的标准来衡量,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我认为这个地球上没有净土,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都有改善的空间。如果以发展的观点来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过去三十年里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
李成钢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我们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需要,同时也是顺应国家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
他说,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我们欢迎以各种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种种问题,我们致力于提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同时也致力于提高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