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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辽宁省14个市医保将全部市级统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5日15:0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3月15日消息(记者耿旭)3月14日,记者从辽宁全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末,辽宁全省14个市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将全部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参保人员统筹地区内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

  据辽宁省社保局有关人士介绍,所谓“市级统筹”,即在市级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基金财务账户管理、统一待遇计算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医疗和工伤保险信息共享。

  数字显示,截至2010年末,辽宁省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2056.6万人,较上年末参保人数增加160.6万人,增幅8.5%;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0万人,农民工参加保险人数占全部参保人数的24%,成为拉动扩面的主要因素。

  为保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日前,辽宁省人社厅、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和审核计算程序,规范了地方性养老保险政策。

  辽宁省人社厅透露,今后将探索研究建立省级统筹和基金调剂制度,探索建立适应辽宁省实际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今年,则将按照广覆盖的要求继续做好医保扩面工作,尽快将城镇居民、大中学生、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在全省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完善与门诊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方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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