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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上午发布清明节放假通知: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调休。4月2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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