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综合消息 “被告人王庆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手捧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10页刑事一审判决书,曾任郑州市副市长的王庆海,站在法庭被告席上,聆听着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受贿罪的一条条指控。
2001年,41岁的王庆海在安阳市铁西区区委书记任上,以组织部门认可的“优秀青年干部”身份被提拔为安阳市副市长。3年后,王庆海被任命为郑州市副市长,郑东新区管委会书记、管委会主任。
几年间,王庆海凭借其颇有气度的“操盘手法”,让郑东新区“再造一个新郑州”的设想逐步向现实进军,但同时,在他赫然政绩的耀眼光影中也浸入了巨额贪腐的阴霾。
事实上,早在1993年,王庆海在任职安阳市郊区副区长期间,就初染贪贿。他曾接受安阳市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先后多次送给的共计207万元贿赂。自1993年至2008年以来,这位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了12人财物共计2018.6441万元、港币30万元……
多次受贿,安全无恙。王庆海忐忑不安的一天终于来了。
2007年初,马某和王某联系王庆海,想取得郑东新区一工程项目,当王庆海帮助此二人顺利地拿到了项目后,马某和王某再送给王庆海一块价值10万元的名贵手表,王某送上一枚价值13.4万元的奥运金币,又送上一块名贵手表。
随后,得悉自己被省检察院“盯上”后,王庆海惊慌不已,他急忙打电话让马某去他办公室取回所赠礼品。据检察机关证实,在对王庆海立案侦查期间,王庆海共退款物合计1858.561万元人民币,30万元港币。
就在王庆海忙着退赃期间,河南省检察院根据查实情况对王庆海正式立案侦查。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