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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查处一批食盐价格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9日17: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连日来,各地根据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加大了食盐市场监管力度,迅速查处一批哄抬食盐价格、非法倒运食盐的案件。

  在沈阳市铁西区“久久福”超市,每袋0.8元的食盐被售以15元的高价。沈阳市物价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查证。物价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为高价购买食盐的消费者办理退款,并现场处以1000元罚款。大连市物价局18日组织全市物价检查部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有7家单位高价售盐被处罚。据辽宁省物价部门介绍,他们已对全省14家擅自提高食用盐价格的经营单位作出处罚。

  广东省物价局在食盐价格专项检查中,已对13起违法案例当场作出50元至1000元的罚款。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价格法和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碘盐不执行政府定价最高可罚200万元,不法商家顶风抬高盐价将受到重罚。

  据记者调查了解到,从3月18日开始,广东省食用盐抢购现象明显减少,各大超市和商场食用盐补货陆续到位。

  据云南省物价局通报,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昆明市五华区福兴百货商店、丽江市古城区裕康苑友谊副食店等10余户商家分别以2元——20元/500克不等的价格销售食盐,扰乱了市场秩序,除了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外,还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从17日开始,云南盐化有限公司全力组织食盐生产、调运,连夜对各营销分公司、昆明市区大型超市和盐化公司挂牌销售网点进行配送,18日已向全省各地调运食盐4196吨。目前昆明各大超市货源充足。

  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18日晚,吉林省已对近1万户食盐经营者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公主岭市查扣了两车非法倒运的食盐,扣缴食盐40余吨。九台市将正在销售高价食盐的张某查处,查扣食盐2.5吨。(参与采写记者范春生、闫平、陈冀、赵大春、刘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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