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321万洗钱4131万
早报记者 李云芳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妻子戚继秋受贿、洗钱案昨天在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321万余元,帮助许迈永掩饰、隐瞒折合人民币共计4131万余元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法庭未当庭宣判。此前,许迈永因涉嫌贪污受贿2.13亿元、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同样在宁波市中院受审。
据宁波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上半年,戚继秋接受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请托,向当时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的丈夫许迈永转达帮忙解决该公司“公元大厦”项目用地拆迁事项。事成后,戚继秋伙同许迈永,借用他人名义,以低于市场价321万余元的价格购得“公元大厦”房屋一套。
此外,2007年4月至2009年1月,戚继秋明知是许迈永贿赂犯罪所得,仍多次掩饰、隐瞒共计折合人民币4131万余元财产的来源和性质。
公诉机关认为,戚继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明知是贿赂犯罪所得,而采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有价证券、资金转移等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