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CCTV《第一时间》专题 > 正文
由于工商总局将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标注项目,从4月1日起,经营者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 相应的《许可证》或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同时,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未获相应许可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和 婴儿配方乳粉。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