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3月30日电(刘占昆)3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决定,接受陈达恒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30日,记者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获悉,鉴于陈达恒工作变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达恒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本次会议除了接受陈达恒辞职请求外,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陈达恒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今年2月18日的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陈达恒被选举为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式主持该省人大全面工作。
陈达恒,男,1951年6月出生,江西万载县人,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宜春地委副书记、书记,铜鼓县委书记,宜春地委副书记,上饶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2008年6月任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