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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10:46  廉政瞭望

  文/鞠波

  城市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是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复强调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指出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社区民主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围绕社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深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前,社区治理正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群众自治管理为主过渡。社区自治管理的根本,在于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其直接涉及到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程度,深刻影响着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近年来,成都市锦江区等地以社区居民院落为单位,全面推进“党务、居务、院务”公开,通过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听证会等方式,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广汉市金领社区通过居民海选的方式,成立社区监委会,依托社区群众参与,重点对社区“两委”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和群众密切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进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运行。这些做法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注重吸收借鉴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建立健全以改革社区治理机制为基础、发挥社区群众主体作用为根本、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社区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从而形成群众自治发展的必需空间。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注重引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干部作风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前沿阵地,社区干部处于工作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也是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工作的窗口。近年来,成都市青羊区在社区开展争创“勤政廉政之星”社区党组织、争当“勤政廉政之星”社区党员活动,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向群众述职述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现场质询等,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对社区“两委”及其成员进行考核测评,促进社区干部作风转变、社区公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们及时总结推广成都市青羊区“勤廉之星”创评活动经验,依托社区党建这一平台,开展了省直部门与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社区结对共创“勤廉之星”活动,极大调动了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使作风转变这一目标由组织实施的“被动”转化为党员干部自觉自愿的“主动”。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工作载体,以更加多样的形式引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干部不断转变作风,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从而促使整个社会风气不断好转。一些地方正在开展的“党员身份亮相”活动,通过公开社区党员身份,服务社区群众等,拓宽了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社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提升社区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保持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生命力的根本之策。我们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及时将实践中好的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广安、眉山、雅安、广元、乐山、宜宾等地分别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户代表议事、民主听证、一事一议以及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等,规范社区事务运行。成都市青羊区针对城市社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入外包服务手段,实行社区财务“第三方代理”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居财居管、钱账分离、独立核算、公开透明”。事实表明,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注入了持久而强劲的动力。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并以构建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民主监督机制、源头治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案件查办机制等,同时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在教育引导方面,立足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基础,着重巩固提升。在民主监督方面,积极推行社区监委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以及民主评议社区干部等制度,关键要抓好事务公开,细化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的参与方式、范围、人员及具体事项等要素,建立问责机制,避免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在源头治理方面,抓住社区财务管理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推广“第三方财务监管”等方式,妥善处理破产企业移交资产、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等管理问题。在利益协调方面,着力于保障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统筹兼顾群众根本利益、共同利益与特殊群体利益的关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在案件查办方面,把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建立社区信访接待、部门协作办案、重大典型案件通报等制度,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同时,还要将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贯穿到对社区干部的管理中,建立完善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精神上激励,促使其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不断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牢牢把握责任制这一龙头,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抓自身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政治特色。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整个反腐倡廉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象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亟需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近年来,我们始终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推进责任制向社区延伸,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形成抓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各地党委、政府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对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定任务、定目标、定督查、定责任、定追究等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推进,一些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还专题研究出台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

  当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同程度存在规划不够系统、运行不够规范、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内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尤其区(县、市)一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抓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民政、组织、工委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强化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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