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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要求低收入人群保障将与物价上涨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06:43  云南网

  尽快研究建立低收入人群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较大影响。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的物价工作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工夫,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确保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既定目标。会上,省政府还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责任书》。

  加大困难群体补贴力度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在会上通报,据初步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3.6%,比1至2月高出0.2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3.8%,环比上涨0.4%,已连续3个月上涨,保持物价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关系。

  罗正富要求,要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加大补贴力度,对未纳入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食堂等进行必要补贴,尽快研究建立低收入人群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较大影响。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房地产、电信等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价格监管工作,形成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基本药物价格政府定价机制,合理核定公布我省基本药物补充药品零售指导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负担。

  严打价格恶性炒作事件

  此外,要下大力气推进蔬菜基地建设,保证蔬菜用地,扩大种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中心城市蔬菜自给率,全力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做好煤电油运工作,畅通粮油肉菜等重要日用品流通环节。减少流通成本,加强储备管理,进一步增强稳定物价的能力。要合理规划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快蔬菜商业网点建设,丰富生鲜食品销售方式,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坚决查处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要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恶性炒作事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政府稳定物价的决心。

  记者 杨抒燕

(编辑:SN026)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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