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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司法局通过微博发布政府公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4日00: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杭州4月13日电 (汪恩民 沈溦) 司法局长成为网络红人,政府公文由微博发布,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大胆的创新让很多人张大了嘴巴。浙江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陈华兴今天说:“行政手段的创新说到底仍是形式,执政者的素质才是最重要的因素,思想上的先进性才是真正的先进。”

  微博公文的推出,无疑是海宁司法局对行政工作的一次探索。据了解,今年年初海宁司法局下属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全部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了实名官方微博。自4月1日起,海宁司法局系统内一些比较简短的公文,将通过微博独家发布;一些比较长的公文,则以“标题+网址链接”的形式进行转载发布。

  被网民誉为“微博局长”的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认为,微博公文将原本由办公室传递的公文搬上网,既实现了信息的透明化,也让老百姓参与到官方机构的交流中来。“微博传播和网站传播的涉及面差距很大,政府不能仅仅将公文发到网站上了事,更应该‘兜售’这些讯息。”

  相对“微博局长”的乐观,陈华兴则表示,因为网络本身的缺陷,微博公文在维护行政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很大挑战。

  据悉,目前海宁司法局的新浪微博关注人数已达到近七万,而金中一的微博粉丝更有十万人之多。微博公文无疑为他们积累了足够的关注度,甚至成为一种“时尚”。

  金中一也认为海宁司法局的成功会引领政府开博的流行趋势。“政府开博已经成为一种流行,不管是领导层还是社会媒体对此都是赞许的态度,所以有了这样的氛围。我觉得肯定会有更多相似的微博系统出现。”

  对此,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金玲表示,流行时尚是短命的,而政府行为需要可持续的生命力,究竟这样的新鲜能保持多久,还要由此彰显的生命力说话。“在网络环境中,人们常常以一种猎奇的心态关注某人某事,但是这样的心态是很短暂的。这次的微博公文事件,不论过程和出发点如何,都需要一个最终的结果来评判。”

(编辑:SN047)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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