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晓
作为国内知名的犯罪心理学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无疑正处在人生的风口浪尖上。
不久前,在电视台的一档节目中,李玫瑾对连日来沸沸扬扬的药家鑫激情杀人案件进行了自己专业领域内的点评,其中提到“由于平时情绪不好时会用手指砸钢琴键盘来发泄,药家鑫连扎受害人8刀,是他的一个习惯性机械动作”。这些话引起轩然大波,一些网友就此向李玫瑾拍砖,认为她在为杀人者药家鑫开脱。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李玫瑾教授,与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犯罪人也有“人”的东西
记者:现在舆论包括互联网对您有很多质疑和不满的声音,您是如何看待的
李玫瑾: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研究的是社会当中血腥、暴力、丑恶的那一面,见到这方面的事情多了以后,反而让我更加珍惜善良的东西,人类一些很重要的情感的东西。在研究每个案子时,我自己都有提升、升华的感觉,就像我在博客上写的:“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
在和很多犯罪的人聊天的时候,我感觉到他们也有过痛苦、孤独。我这次分析药家鑫案件时看到了很多人共有的东西,他在法庭上一边说一边哭,实际上我认为人只有到了那种境况,才能知道那种心情,特别后悔、无法改变现状的这种感受。
我接触过这样一个案子。有一个人,持续14年做了13起案件,最后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他一年多没作案。他的妻子告诉我说,他经常抱着女儿发呆。后来他自己告诉我说,我抱着女儿就在想,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我让人家几分钟就没了。
记者:此前您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再三强调“不是为犯罪人开脱”,可是在很多人眼里包括一些知名学者,都认为您的分析明显偏袒杀人者了,请您再谈谈你的想法。
李玫瑾:我真的不是为犯罪人开脱。我只是想说,很多犯罪人仍然有“人”的东西,因此他们做了我们所说的“穷凶极恶”的事情之后,也有良知上的反省。所以我每次和犯罪人进行访谈的时候,我在了解他们的心理问题的时候,我也看到了他们良知苏醒的状态,所以有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他们会在那个时候(作案的时候)变成那个样子,穷凶极恶、毫不犹豫地下手……我认为犯罪的人有不同类型的人,有的人真的属于那种从里到外的坏,但也有很多犯罪人,你和他们接触时会发现,他们和我们一样,他们喜欢的音乐可能也是我们喜欢的,但是你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情。
我的研究恰恰就是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因此我谈到药家鑫的案件时,对他的一个判断,我现在依然想解释。他一定有过孤独、有过痛苦。这话什么意思呢?一个人在练琴的过程当中,最初见到琴都想去摸一摸、弹一弹,但是学琴的过程是非常漫长的,要想达到一定水准的话,就不是你喜欢弹两下、不喜欢就不弹的事情。很多练琴的人也和我讲过这个感受,在练琴的过程中有过痛苦、有过挣扎、有过反抗,因为这个付出是要超出常人的。
像一些运动员也曾和教练闹得不愉快,因为在练习的过程中一定有过反抗、有过想停下来的时候。但是,要想让他成功,就得逼着他练。如果最后他成功了,他一定会感谢逼他练习的人,感谢这个过程。但当他没有完全感受到这种成功的时候,他在长期的训练中接受的是什么,是严厉、苛求、无情。所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他的这种被强迫的过程已经融入他的内心,所以在受害人倒下的时候他没有一点点怜悯、没有一点点同情,因为他一直被别人这样冷漠对待。
我没有说他“把杀人当弹琴”
记者:您曾经谈到药家鑫有一个“习惯性动作”,这一说法被网友称为“把杀人当弹琴”。
李玫瑾:我正要讲他的习惯性动作。他对受害者扎了那么多刀以致我们没有挽回的余地。法医曾经告诉我,刀扎进人身体里向外拔,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顺利。而药家鑫连续扎了8刀,我在想,第一他们没有冲突,第二没有预谋,为什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在瞬间做了这个动作,这显然是和他平时最熟悉的动作有关。我分析这个问题想说明什么?我想说明发生这个案件的必然因素是什么。他在交通事故的刺激下,如果他心里有着一份善良,有着一份温存,有着我们人所具备的柔软的东西,他是下不去手的。所以我说有时候外部的刺激只是一个导火索,他内心的东西才是致使他做这件事的真正原因。
这段时间很多人把我说的话理解成“把杀人当弹琴”,我真的无语。一个杀人犯他一定有自己的行为动机,我并不是说他把杀人当作弹琴当作乐趣。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网络上应该有正义的东西
记者:现在药家鑫案的原告代理人给您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认为,“你必须道歉”,还有网友试图对您为药家鑫所说的话进行心理分析。面对这些言论,你是如何看待的
李玫瑾:我觉得在网络上应该有一个正义的东西。至少应该允许人说话,你不能光是侮辱吧?在这段时间,我想得最多的是这么多人,为什么没有正义的声音
记者:清华大学肖鹰教授写了篇文章叫做“三问李玫瑾驳‘药家鑫弹琴强迫杀人说’”,这可能算是到目前为止学界发出的最强烈的反对您的声音,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
李玫瑾:后来我回应了肖鹰教授,因为肖鹰教授用的是批评的语言,做的是正常的事,所以我回应他,回答他的批评。但是有些人骂的话是非常难听的。通过这个事情我真的感觉,社会的转型带来了一些问题———那些规范的东西没有了。我问很多犯罪人:你知道马路上红绿灯的含义吗?他们说:红灯就是不让走呗,但是我看了红灯我照样往前走。这说明他没有法律意识。如果没有红绿灯,我们所有人可能都走不了,因此红灯看似是让你停下来,其实是让你更好地走。法律不让你做某些事其实是保护所有人包括你自己,不要以为法律不让你做事只是为了惩罚你。
这个社会需要通过一些事情反省,需要一些理性的声音厘清一些事情。可能现在我说这个话不合适,因为很多人会说你就是当事人。但是我一直纳闷的是,在那一个星期内为什么没有正义的声音出现,当时的我真的很孤独。
“我必须把险境告诉大家”
记者:到目前为止,您有没有后悔过出现在电视台的节目中
李玫瑾:如果说我真的从来没露过面,大家都不了解我,我这么说话大家可能会误解。可是我在《今日说法》呆了十余年,很多人都对我表示肯定,那么为什么不能通过我一贯的表现来判断我这次的表现?有些人说,我曾经很喜欢你,但我现在特别恨你。我们看一个人应该是从他一贯的行为看还是从一件事上来看呢?既然大家了解我,知道我的基本思路和本性的东西,就知道我绝对不会在伤口上撒盐,我不是那种人。而且我在这个领域这么多年,我对于受害人,感受的东西可能比很多公众更多,因为我看到了现场、看到了被害人的照片,我怎么会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呢?网上的一些人可能是不了解我。我曾经在博客中写道:我不渴望你们理解我,因为有专业的差别、有背景的差别,但是你们至少应该聆听不同的声音。
我也在反省我自己,以后在表达这类问题的时候,注意语境。如果时间短,表达时就不要说得很深,分析得很具体。我想我只需要说到这与他成长的背景、与他的内心有关就可以。如果我能像我上述那样说得更具体一些也行,但是我觉得我可能正好是不上不下,于是在那种背景下给人造成错觉。我在反省我自己,但我觉得我没有错,因为这是我的专业,我是考虑了整个事件的来源、与其直接有关的东西,只不过我的表述可能不是非常的完整。因此我之后会不断地写博客,展开论述这个问题。
记者:我注意到您在博客中说发生这件事后曾想不再在公众面前点评任何案件,但职业操守又让自己放弃了这个想法。关于今后的研究和工作,您是如何设想的
李玫瑾:我站在这个位置上,我能看到前面有一个悬崖,但是你们所在的位置不一定能看到。当你们走到悬崖边上的时候,你说我喊你还是不喊你?可能我喊你你会吓一跳,会回骂我,但是我还得喊。这就是我的职业操守问题。因为我看到的东西你没看到,所以我必须把险境告诉大家。我觉得我必须得做。虽然我做得不是太好,别人不理解我、骂我,但是我想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要说,因为我有我的良知,我有我的社会责任感。